非法收受财物2.16亿余元 秦如培一审被判死缓

2025-08-06 17:43:0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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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我们春光故事未删减   “每一代学生都在用他们的特点和方式去传播‘老邓’精神”。在剧中有一位“小高”,每当团队遇到困难时,他总是能坚持冲锋在前、披荆斩棘,最终和团队一起成功完成9次精算。让阎博很感动的是饰演该角色的学生,从刚开始抱着尝试和体验心态加入剧组,到亲身体验着上一辈科技工作者的人生,再到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新的思考,“花开”精神指引着他作出了走向祖国基层的人生选择。“每个人都在随着‘花开’成长,当大家沉入其中去体验最真实的情感时,就能将那份信念融入血肉之中。”阎博说。摄

  2025年8月6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如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4年,被告人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如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秦如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秦如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秦如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李珺)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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